中保函发〔2021〕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推荐。为开展好本届评选工作,我协会将继续组织推荐相关评选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专利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推荐程序 我会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将通过网络形式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则予以推荐。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务必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有关申报电子版资料发至0719ly@163.com,并注明“单位名称+专利申报”。 凡向我会申报的专利仅限本行业或本领域的相关项目,如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妍 电 话:010-59817415 邮 箱:0719ly@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 2.《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1年修订版).docx 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1年修订版).docx 中国保健协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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