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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健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中保函发【2022】16号

中国保健协会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合作培训机构、主办期刊:

  2022年3月23日,国家发改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245号)。对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提出了“零容忍”的处罚措施。为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协会各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及合作培训机构、主办期刊,对照2022年度工作计划,在召开会议、举办各类活动中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树立守法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切实做到合理收费,价值导向正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综合监督。

二、严格遵守收费法律法规

  各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和合作培训机构、主办期刊要严格遵守收费行为的法律规定,尤其严禁以下6种收费行为: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

  3、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对会费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费,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重复收取会费。

  4、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利用自身法定职责或行政机关影响力、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5、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职业资格认定并收费。

  6、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开展自查自纠

  各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与合作培训机构、主办期刊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对照《通知》要求对今年的工作计划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思路、消除隐患。

  协会将对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和合作培训机构、主办期刊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落实情况,如发现问题将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将取消会员资格,为建设风清气正的大健康行业发展环境贡献力量。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的通知.docx


中国保健协会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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