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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保健行业法律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各有关单位:

经中国保健协会与华东政法大学协商,定于20246月在华东政法大学举办“全国保健行业法律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保健产业高质量发展,急需一批具有法律思维方式,通悉法律基础知识,掌握法律运用能力的企业管理人员。本培训将紧密结合保健产业发展中的重点法律问题,采用课题讲授、案例讨论和实地考察等多种教学方式,多层次、多维度地帮助学员开拓法律视野,提高应对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

二、培训方案

(一)培训日期

本次培训为期一周,即:6月12日至6月18日6月11日为报到日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1.报到地点:上海市凯旋北路1305号清水湾大厦1层(美居酒店环球港店),由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老师现场接待。

2.培训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万渡航路1575号)。

(三)培训内容

培训分为四大板块:民法、刑法、行政法和法律文化。详见附件。

(四)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力量强大,阵容雄厚,详见附件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企业中高级法务人员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

2.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二)报名材料

1.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个人报名信息。

2.本人所在企业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到时提交);

3.二寸免冠近期照片3张(现场报到时提交)。

三、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1.学费:学校收取学费人民币9800元并开具相应金额发票。

2.住宿费本次学员住宿安排在美居酒店环球港店地址:上海市凯旋北路1305号清水湾大厦1层),由学员与指定酒店自行结算经学校与住宿酒店协商,学员可享受酒店协议价(每日住宿费用为550元,由酒店开具发票)。

3.餐费学校将为学员办理华政一卡通,由学员自主存款后消费。

(二)缴费形式及要求

请于67之前学费(9800)汇入华东政法大学账户,汇款用途请务必注明:“全国保健行业法律高级研修班+学员所在企业+个人姓名”。由华东政法大学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户名:华东政法大学;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账号:1001739629000019358。

四、学院资格审核及录取

1.有意报名参加培训人员,请于67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学员报名信息,由中国保健协会核准录取名单。

图片1.png

扫码填写报名信息

2.华东政法大学根据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习及结业

1.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后,提交结业研究报告。

2.华东政法大学将根据学员出席和研究报告撰写情况,对合格者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培训结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中国保健协会13601222762邮箱:0719Ly@163.com

付金有18842606469

华东政法大学徐周鹏13962840141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

20245月20日

附:

2024年全国保健行业法律高级研修班课程安排

(部分课程可能有调整)

专题

主讲教师

开班仪式


中国法律制度体系

和文化

何勤华

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

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

陈金钊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

合同法

吴一鸣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侵权责任法

满洪杰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

知识产权法

王迁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

证据原理及其运用

叶青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公司法修正案的理解与适用

季奎明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学科带头人

保健业领域的行政许可与登记备案制度

邹荣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保健法治研究与咨询中心主任

保健业领域行政法律责任(处罚、强制)

沈福俊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上海市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保健业领域的消费者

权益保护

任超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保健业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

翟巍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生物安全法

孙煜华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保健企业的内部治理

钱玉林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学院院长

保健业刑事责任

及其防范

李振林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刑事法学院副院长

保健业广告宣传与销售方式的法律规制

陈肖盈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考试结业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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