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84起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56起违法药品广告。 84起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涉及20个品种。其中,“精贯莘胶囊”、“富硒灵芝宝”等既无生产企业标志又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太太血乐口服液”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违法发布。曝光的156起违法药品广告涉及51个品种。这次曝光的违法广告大多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有些广告因在大众媒介发布违法,有些广告擅自篡改了审批内容。目前,这些违法广告案件已移送工商部门处理。省食药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明令禁止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新闻形式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以患者、消费者和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等行为。药监部门将加大力度查处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广告,确保人们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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