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关系到每个市民菜篮子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生效,这项法规在保护绿色食品等标准方面作出了有力的规范。那些乱贴质量标志的行为,最高将面临10万元的罚款。 说它有力,因为该法规既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生产企业作出最高罚款2万的规定,更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行为给予了更严厉的规范:没收违法所得,最高10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负责人最高5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知道,一项事关重大的法规理所当然具有权威性,也就需要具有高度的约束力。反观一些法律法规出台后,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成为一纸空文,原因就在于法规规范缺乏可操作的约束力;或者只对监管对象有约束力,而对监管者的责任缺乏认定,这样的法规就是跛脚的。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对生产销售者和监管者都作出了严格规范,绿色食品标志的权威性就更容易得到保障。 一个好的标准也好,一部好的法律也好,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关键就看执行。绿色食品标志同其他质量认证标志一样过去也常常遭遇假冒,显然,这种假冒损害的是那些真正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相对于非绿色食品生产者,绿色食品的生产者除了要顾及原料、包装、生产工艺,还得考虑环境、生态等许多因素,相关投入往往要从产品的较高售价中收回。而假冒的绿色标签满天飞,只会赶走那些真正致力于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企业,形成逆淘汰。 价格由市场决定,市场占有率又跟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度紧密相连,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个小小的绿色食品标志,是让消费者认识绿色食品、作出购买选择的首要途径。从消费者来说,选择贴有绿色标志的食品,既是选择了健康的生活方式,也是选择了一种“环保”的生活态度。这种“绿色选择”也体现着一种担当—因为成本原因,绿色食品的价格也相对较高,把这类食品放进菜篮子,就意味着掏更多的钱。所以,消费者也要求对绿色食品的标签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和法规保障。 前不久,深圳质检部门检测发现了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我们也经常看到相关部门公布农产品检测信息,销毁那些残留农药超标的蔬菜,这些有效的公共管理手段成为市民放心购买的基本保障。目前,深圳一些超市已有了专门的“食品安全员”,“深圳食品安全信息网”也于近期开通,这些都将为绿色食品把关,再加上有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这样过硬的法律规范,绿色食品将更名副其实,也更容易得到消费者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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