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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兴奋剂食品药品须警示

发布时间:2006-12-27

在日前举行的2006北京地区药学学术年会上,亚洲运动医学联合会兴奋剂委员会主席张长久表示,部分减肥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中含有兴奋剂成分,运动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误服。他建议,这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包装和说明书中警示运动员慎用。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2005年禁用表》规定10类180种物质为禁用物质。其中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β2—激动剂、有抗雌激素作用的制剂、利尿剂和其他掩蔽剂为赛内外全检,刺激剂、麻醉剂、大麻(酚)类、糖皮质类固醇、β阻断剂仅赛内检测。

  张长久介绍,运动员因误用药品、食品,被查出尿样呈阳性的情况时有发生,运动员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他举例说,一些减肥食品加入芬氟拉明抑制食欲,也有的加入利尿剂;部分保健食品中加入兴奋剂成分以达到抗疲劳的目的;感冒药中很可能含麻黄素,甘草片中可能含有吗啡。据了解,目前药品和保健食品说明书上还没有对运动员警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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