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通知查处5种违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卫生部要求这些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这些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这些单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予以严肃查处,责令其公告收回上述保健食品,在调查取证后吊销其相关卫生许可证明。
日前,有关省份对减肥类保健食品添加化学药物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标示为陕西天禄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丽姿减肥胶囊”、云南天恒药业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阳光塑身®9快9减肥胶囊”、广州市康丽源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婷采减肥靓颜胶囊”、海南生福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尔美减肥胶囊”、洛阳康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和湖北万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艾丽雅减肥胶囊”等5种产品含有西布曲明、酚酞等禁止加入食品的化学药物,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危害,违反《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卫生部强调,要核查这些企业生产情况和产品流向,及时向各相关省份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查处结果。对涉嫌触犯刑法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通知本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停止销售这些产品,责令其公告收回已售出产品。对不按要求收回和继续违法经营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卫生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