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8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广告信用办法》)制定相关情况,确定我国将对保健食品等生产经营企业发布广告行为分为三个等级进行信用认定,并据此开展针对性监督管理工作,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将实行重点监督管理。
会后记者连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据了解,《广告信用办法》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具体的违规广告信息监测、企业信用评定、对外公示等工作由各省局负责执行。《广告信用办法》没有明确指出对既往违规企业如何评定,但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各省局具体广告检查的时间安排,一般不会依据既往纪录对企业进行评定。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王大宏秘书长介绍,《广告信用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广告监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目前处罚力度不够的监管难题,将对维护保健行业广告秩序起到巨大的作用。王大宏建议保健食品企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调整宣传策略;另外,今年年底前后将出台新的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法规,企业一定要注意跟踪政策动态,并对新法规进行及时透彻的了解,在市场中把握主动。
王大宏认为,这项法规的出台表明了政府继续加强对企业违规宣传的整治力度与决心,同时也表明,政府将加强对规范运作的企业的支持力度,这将大大改善目前保健行业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来自中国食品产业网 作者王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