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官员谈药品安全与违规广告整治 伪劣保健食品等将成稽查重点 近日,国家药监局稽查局刑勇副局长接受北京电视台《北京议事厅》和新浪网的邀请,针对药品安全与违规广告整治等问题进行访谈。访谈中特别提到有关于伪劣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问题的稽查工作,本站编辑特对涉及到“保健食品”的内容特别标识,以便读者阅读。以下为全文摘要:
各位新浪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大家好,这里是北京电视台《北京议事厅》和新浪网的联合访谈室,欢迎大家收看我们的两会系列访谈。今天我们请来的嘉宾是国家药监局稽查局刑勇副局长,欢迎您。 刑勇 大家好,非常感谢新浪给我们提供这个机会,在两会期间和广大网友和朋友一起交流。 主持人 因为大家都非常关注药品安全问题,药监局稽查局是一个新成立的机构,请问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动因要成立这样一个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刑勇 我们设立了若干个司局,而在这次单独成立稽查局,这个局主要职能主要有三点:第一个是制定整个食品药品监管过程当中对打击假劣药品和假劣食品的稽查工作制度,第二是具体监管对伪劣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打击;第三是协调对重点案件全国各有关各省市、自治区的稽查部门对一些重点案件的督办和查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成立稽查局的目的是更进一步加强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的打击力度,这是根本原因。我们局内部的其他司局主要负责监管,而我们主要负责打假。 主持人 是不是可以说近年来这方面问题比较多,比较严重,所以这也是加强打击的一种措施? 刑勇 是,因为药品,特别是食品药品这些假劣的商品对公众的伤害非常大,公众对一般的商品比如说服装、汽车有些质量差一点还能够容忍,但是对医药或者食品的容忍度是零容忍度,老百姓对于这些非常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民意,从关注民生这个角度,要求进一步来加强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打击力度。我们这些年来一直在加强这方面工作,但是同公众的要求还有一个差距的,所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加强这方面工作。 主持人 我们尤其是在这次两会上也发现,很多代表委员提出的一些议案、提案、建议也是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近两年好像有一个流行词,叫山寨,可以说很多违法的药品也可以叫它山寨药,那您觉得近年来在打击山寨药有哪些具体措施?现在治理的情况您觉得如何? 刑勇 山寨药用比较准确的概念定义叫做非药品冒充药品,这个非药品冒充药品给公众带来的伤害非常大。第一就是非药品里面他们擅自未经审查添加药品,这个添加的药品往往对人的身体造成巨大伤害,有的是非法添加激素,有的非法添加抗生素,这些对人体的伤害都是潜在的。由于他们在整个说明书和标签中都不标识出来,他添加的药量往往是正常药量的几倍甚至十几倍,这样一般的公众不了解具体情况下,他会服用这些东西或者涂抹这些东西,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这是山寨药的第一大危害; 第二大危害,山寨药从根本上扰乱了社会正常的医药经济的发展。医药是一个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行业,它这种低成本、低扩张从根本上冲击了正常的社会医药市场的经营状态; 第三大危害,山寨药大量利用很不正规的手段,比如说用虚假广告、用各种所谓的义诊,用各种所谓不规范的推销方式来大量地推销这类药品。这就使公众分不清正规的药品和伪劣药品,从而导致国家批准的正规药品失去了公信力,进一步引发政府公信力的大幅度下降。 山寨药是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打击的一个重点,我们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正在起草整个一个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将对6类伪劣食品药品重点打击,第一个就是伪劣食品,即普通食品冒充药品;第二个是化妆品冒充药品;第三个是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第四个是一些叫做销沙产品,还有一些保健品冒充药品,还有其他的产品冒充药品。这些冒充药品的产品的根本特点就是大量地非法添加药品。我们现在从全国范围来讲已经开始准备第一阶段了,在4月底之前就可以完成,通过国家部署把所有的这些山寨药先调查清楚。 第二步就是分部门合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将这种专项治理推向深入,该吊销的吊销,该查处的查处。第一步先调查清楚,目前整个方案正在制定过程之中,基本上准备工作已经开始。 主持人 那您借这个机会也跟大家说说,就是怎么鉴别山寨药?有没有最简单的办法?如果一旦买了这个山寨药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刑勇 山寨药和药品最根本的区别有两点,第一个,你要作为一个药品来讲,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就是国食药准字,一定要有药品的批准文号,这是最基本的一点。如果你觉得国食药准字拿到以后还心里打鼓,你觉得这个东西是不是经过批的?如果这还有点不踏实,可以上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你可以输进去批号看看有没有这个药。 第二,广大公众一定要记住除了药品以外,任何产品都没有治疗作用,都没有防御作用。对任何宣称自己有治疗作用,能治什么病,甚至能治百病的这些东西都是假药,绝对不要相信它们这个,就这么两点,非常简单。 主持人 您这么一说,我很清楚了。还有一些假药是在网上卖的,因为网上不存在专门的门店,对这些店对这些卖假药的该怎么处理?有什么措施? 刑勇 当前在互联网上销售假药是一个我们非常关注的打击重点,在国务院领导下我们正在成立一个专门的部级联席会议,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互联网卖假药是当前犯罪分子利用我们虚拟世界来构成新犯罪途径的一个新场所,我们也在跟他们进行坚决的斗争,那么怎么区别在互联网上卖的是假药呢? 第一点,任何药品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都不得在网上销售,就是说所有的网站未经我批准都不能销售,所以你要看他在网上卖药,你一定看它有没有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销售资格证书,这个资格证书号在我们国家局的网站都能查到,能够销售网的都可以查到。 第二点,即使在国家局批的这些网上可以卖药的网上,他只能卖非处方药,所有任何处方药都不得在网上销售。因此当你觉得看到那些能治各种顽症,疑难杂症那些药的时候,这些药都属于处方药,只有在医生指导下才可以销售。 第三点,大家一定要知道在网上卖的这个药,不管它声称是什么灵丹妙药,你一定要检索一下这个药,把它下载下来,通过国家的网站检索,看看有没有审批过这种药。现在在网上卖的这些药大体上有这么几种方式,第一个,他盗用了或者说伪造了各种国内或者是国际上的一些知名的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学研究中心,一些医学研究机构,他说我这个药有多少专家认可或怎么的,这些都是伪造的。我们最近破获了一个案例,他说他是国家疑难病治疗中心,它在昌平县民主路,后来根本就不存在这个单位,也不存在这条路,所以就是说网上都是假的。第一个,违法分子抓住一些群众得了常见病,有久病乱投医的心理,他们就编造出他有很多专家,药怎么有效,在网上付款给他,完了把药寄给你,一般就是采取这种方式;但往往这些药里面大量添加了很多剂量,比如说它的治疗哮喘的药,我们最近破获它添加的激素是正常药的十几倍,吃完以后人根本受不了,很快让你发胖,肾功能完全就被摧毁了。 所以在网上购药,我们在这里提醒广大公众,一定要注意两点:第一个,一定要慎重地从网上选择购药这种方式,药品这种商品是特殊商品,它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或者在药师的指导下来购买、服用,建议大家应该慎重地选择。如果真是选择网上购药一定要认真核查这个网站有没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如果没有,它这个药宣传的再怎么好也千万不要上这个当。 主持人 对,在网上宣传卖药的一般都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大家可能被疾病很长时间实在没办法了。再有一种情况就是他们会打一些幌子,这样组织那样组织认可的,所以这也是利用我们对一些权威机构的信任,大家不要上当。 刑勇 是。 主持人 那在网上非法售药这个行为,咱们近年来打击的成效如何?比如说咱们过去这一年治理了多少起这样的案件? 刑勇 因为按照我们现在的分工来讲,关闭网站的责任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我们过去一年来先后向有关部门报送了几百个违法网站,我们也向公众公告,就是定期向老百姓公告这些网站是假的。我们就做两手,第一个,我们把它公告出来,告诉老百姓这些网站都是假的,你不要再上这个网站买药;第二个,我们把这个向有关部门移送,把这些网站关闭掉,同时我们加大网下跟公安机关合作,对销售假药加大打击力度。过去一年来我们打击互联网上卖假药的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在北京、河北,但是从根本上遏制这种犯罪行为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正因为如此,我们正在成立一个专门的合作机制,合作机构,因为它涉及到很多部门,今年还要作为重点打击。 主持人 尤其在执法的时候需要咱们稽查局和其他的比如说公安部门,跟他们联手来做。 刑勇 对。 主持人 那比如说这些人抓到他们了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是罚款呢,还是刑事处罚呢? 刑勇 刑事处罚。 主持人 要看他造成的后果。 刑勇 对,一般都是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 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里边有一条比较感兴趣,说以后名人明星做食品代言,如果说是违法的食品,那么要追加名人明星他的连带责任。我想听听您个人是怎么看待的?您认为是否应该追究名人明星的责任? 刑勇 是这样的,我本人也是分管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的,过去我们在广告法,包括在其他的一些法规的过程之中没有对这方面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只是对什么人做出处罚呢?比如说我讲药品,先讲药品,就是对我们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广告发布者、媒体,这些都有处罚,那么实体的广告里面对于名人代言的那些广告往往对他们没有做出这方面界定。 我理解为什么全国人大在食品安全法中把这个列出来的原因,因为我参加过这个讨论。我认为,第一,应该看到名人对我们公众的影响力是客观存在的,公众对名人产生的信任感也是很大的。第一个,就是说你作为名人,你要对公众负责,这个责任感要把他树立起来。就是说我们一定要让名人知道在你代言这个广告过程当中,你一定要深刻了解你代言这个广告他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因为我们最近也看到一些名人做的广告,确实是很不应该做的,我就不说这些人了,很不应该做的这些广告,包括在我们药品里面,很不应该做的广告,不该说的话,他明明知道,就是说你要明知道这些在广告的审查办法、审查标准、国家的法律规定,这些广告语不能出现的时候,你为了这个商品你还去说这些话,当这个商品销售出去以后给公众造成伤害的时候,你就依法要承担这方面责任。 我个人认为全国人大通过的这一条,对今后规范我们名人做广告会起到很好的警示和管理作用,就是告诫我们每一个名人,当你肩负起某一个广告向公众推销的时候,你要明白你同时肩负着你对公众的社会责任。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 主持人 另外名人也得加强这种尝试,他可能无从判断他代言的这个药是山寨药还是合法的药。刚才您也提到,今年要加大广告的监管力度,现在整治的效果如何呢?哪些是咱们认为重灾区,应该是重点监管的? 刑勇 我们认为通过这几年来在国务院领导下,多部门的合作总的来讲从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保健食品广告这种违法广告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应该说总的来讲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从当前公众对医疗广告和医药广告的要求来讲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