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去年以来抽检的10种降糖类保健食品样品4月中旬经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显示:其中的2种产品违法添加化学药品,属于不合格产品,分别是从西宁城西唐康保健食品专卖店抽检到的标注为济南华尚鲁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锐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典奥R糖利衡胶囊”,检测结果为苯乙双胍阳性;从青海九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九康中心大药店抽检到的标注为西安亚太糖尿病研究所、陕西天龙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益仁堂R蚁诺康TM蚁泰康胶囊”,检测结果为格列苯脲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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