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加大对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确保公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选择发布安全警示的违法广告范围 (一)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印刷品等发布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 (二)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 (三)违法公告汇总中违法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
三、选择发布安全警示的违法广告标准 (一)以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情节严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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