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并将申报资料和样品报送样品试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因此,国产保健食品的注册申请应向样品试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例如:北京、河北和天津的申请人,试制车间在河北省,申报资料和样品应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2024 中国保健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962号京ICP备130230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