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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不同的省份的几个申请人共同申请一个保健食品时,应在哪个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初审?

发布时间:2006-08-24

答:《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并将申报资料和样品报送样品试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因此,国产保健食品的注册申请应向样品试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例如:北京、河北和天津的申请人,试制车间在河北省,申报资料和样品应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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