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受理通知书、补充资料接收表、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的身份证领取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如受理通知书遗失,需填写《保健食品受理通知书遗失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领取登记表》,补充资料接收表遗失,需填写《保健食品修改补充资料接收表遗失声明》。经核实后,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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