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督食便函〔2010〕2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为新资源食品(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4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传 真:010-64047878-2231
邮 箱:zhangxx3961@yahoo.com.cn
附 件: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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