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政府下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承担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责,成立大连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同时,依法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转市卫生局。自2010年8月20日起,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承担履行新职责。 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坚持“编制随职责划转,人员随编制划转,整建制划转”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在新承接编制与资金上给予充分支持。目前,市级食品监管职责划转、理顺关系工作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专门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积极解决新成立的餐饮服务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和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办公场所,协调落实相关经费和执法装备,办理执法手续,制定新增职能许可规范、运行流程、执法文书等,稳妥推进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承接工作,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确实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