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以来,安徽省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以整治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广告宣传四项内容为重点,着力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一是突出一个“严”字。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从严检查,对违法行为从重从快打击,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该局组织开展了对11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配方、原料管理、产品检验、生产记录等内容的监督检查,将监管工作关口前移,监管频次达到了200%,并根据近年来风险监测抽样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增加了检查频次。 二是突出一个“实”字。针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点多、面广、监管任务重的实际情况,该局合理划分监管职责,分区域、分行业、分经营方式分别落实到科室、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和各县(市)区局,避免了多头执法。在专项整治期间,根据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情况,采取重点企业及重点品种实行重点检查的措施,要求各县(市)区局分别列出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对重点监管企业加大监管频次,建立监管档案。同时,做到“痕迹”管理,即每次监管人员对企业检查要针对检查情况,制发现场监督检查笔录,提出监督检查意见,留下监管“痕迹”。对经营企业较集中的保健食品经营市场,根据调研和督查情况,向当地县政府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太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 三是突出一个“帮”字。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措施,关口前移,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宣传,督促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加强对新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认证申报材料、认证准备材料、认证环节等方面的检查指导,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认证之前,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四是突出一个“改”字。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做到举一反三,强化巡查回访,整改合格后再次抽样复查,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保健食品企业规范、合法生产。同时,该局着重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上下功夫,与企业签订《阜阳市保健食品经营质量企业承诺书》和《阜阳市保健食品生产质量企业承诺书》,并根据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抽样检查、群众举报等渠道收集的有关资料,对出现问题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约谈,建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档案,通过规范管理,合理引导,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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