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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政策信息交流座谈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3-04-26

2013年4月24日,中国保健协会在北京召开了“保健食品政策信息交流座谈会”。协会张凤楼理事长、秦小明常务副理事长、徐华锋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栾成章副理事长、牛忠俊副理事长及秘书处全体成员、中国社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以及10多家企业代表出席了座谈会。会议就近期业内关注的保健食品监管部门变化和行业趋势走向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沟通和讨论。


张凤楼理事长讲话


秦小明常务副理事长讲话


徐华锋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讲话

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的整合变化以及政策走向,随着国家药监总局三定方案的出台逐渐明朗,保健食品注册制度是否变化?监管政策是否调整?行政部门如何在严格监管的同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针对这些会员企业关注的焦点问题,张凤楼理事长、秦小明常务副理事长、许洪民兼职副理事长和徐华锋秘书长分别向大家介绍了相关情况。


许洪民兼职副理事长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

张凤楼理事长提出从1995年《食品卫生法》颁布,首次确立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到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首次从食品安全的全新角度提出对保健食品要严格监管。十几年来,原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若干规章,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设置专门的监管机构,有利于实施“国家对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进一步完善从原料、研发、准入、生产、销售、流通、到宣传广告等法规体系,提高监管效能,保证行业的良好秩序,促进保健食品业健康发展,协会应向有关部门建议进一步简化保健食品审批程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秦小明常务副理事长也表示,行业在不断的发展,从不重视到重视,从不认可到认可,通过自己的力量已经慢慢发展壮大起来,因此要对行业充满信心。行业有意见和建议要正面表达,按照组织渠道反映企业的要求,向政府部门反映,对保健食品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也是对合法企业的保护和帮助。
会上,各企业代表针对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监管等各个层面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最后一致讨论通过,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建议对保健食品实施有效监督管理,逐渐建立和完善符合保健食品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科学化、合理化的保健食品审批体系,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促进这一新兴和民生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会议现场

具体建议将在整合会员企业意见后递交相关部门。
参会本次座谈会的还有来自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完美(中国)有限公司、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仙乐制药有限公司、劲牌有限公司、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江苏艾兰德营养品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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