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各地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我司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现将其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3年10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邮编100053),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paqjgss@cfda.gov.cn。 3.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10-8837522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2013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