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直销在中国的发展与管理 在上面的章节里,我们框架性地介绍了直销在全球各个地区的发展与监管状况,它使我们看到了由于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政策法律的差异等,各个地区直销的发展道路和目前发展态势表现出了多样性和差异化。那么,中国作为一个直销发展23年的发展中大国,其直销行业的整体状况又如何呢?中国政府对于直销的监管又展现出哪些与众不同的鲜明特点呢?下面我们将用该节内容来全面综述。
一、直销在中国的发展历史 1.直销进入中国的早期历史 直销是20世纪90年代前后开始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在此之前,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都已经有了多年的直销活动。直销在进入中国内地的前期过程中,基本上具有如下特色: 第一,从进入的时间来看,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就已经有了星星点点的直销活动,它主要表现为国际直销企业的纯粹经销商活动,而非大规模的直销企业的正式行为,其中比较典型的如仙妮蕾德公司、小麦草、日宝来福公司等;这些直销活动主要是直销商对于中国大陆市场的早期启蒙与个人的市场渗透行为;并没有形成比较大的气候,影响力非常有限。 第二,从进入的路径来看,这些来自境外的直销商个人活动主要是通过三种路径进入,其中之一是通过中国台湾地区进入;其中之二是通过中国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进入;其中之三则是通过马来西亚等直销发展比较早的东南亚国家进入。由于国际直销进入这些地区比较早,当中国打开国门、全面推动改革开放之际,近水楼台先得月,直销这种现代营销方式也被这些地区的直销商先于企业带进中国大陆市场了。 第三,从进入的形式看,有两种具体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中国内地部分企业人员和公务人员外出,被这些地区的直销人员针对性地启蒙介绍,从而把直销的观念和这种新兴的营销方式带入中国内地;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这些地区的直销领袖主动出击,通过旅游、商业交流等形式进入中国内地,开始向相关人员介绍这种营销方式,从而推动直销的进入。无论是哪一种方式,它都完成了直销对于中国内地市场的民间渗透。 第四,从进入的区域看,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直销登陆,基本上局限在珠三角这片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其中主要以深圳、珠海、惠州和广州等地区为主,对于内陆地区和其他沿海城市则只有极少数的延伸。因此,从整个全国区域来看,直销商的这种个人市场行为对于中国内地市场的启动影响力非常有限,但不可否认的是它针对第一批中国直销人员完成了最早的知识性与实战性相结合的启蒙。 第五,从进入的模式上看,该时期的直销活动主要是采取市场偷渡的模式来进行的。即在整个直销运作中,直销产品主要通过个人夹带,直销的资金主要是通过个人和地下钱庄进行往来,直销的会议和培训主要是选择在中国香港、澳门等地区来进行;很多国际直销企业也以这些地区为跳板、以直销商的个人行为为途径,观察和了解中国内地市场,从而完成随之而来的正式进入。因此,从这种进入模式的设计来看,这个时期的中国直销完全是国际直销行业对于中国内地市场的试探性进入,在战略上属于可进可退,可攻可守。 2.直销正式进入中国的标志 直销在中国的正式进入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标志,这就是美国的跨国直销企业巨头雅芳公司正式在广州注册成立广州雅芳日用品有限公司,并以此作为企业平台正式开始自己的直销运作。美国雅芳公司有将近百年历史,是美国本土的最早直销企业之一,主要是以化妆品为主要销售产品,在2012年以前一直是世界上排名第一的直销企业。经过对中国市场的充分评估,建立在对于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高度信任,同时也基于企业自身的全球性市场战略所要求的扩张需求出发,在广州正式投资建厂,同时启动中国市场的直销活动,从中国直销的官方和民间研究成果来看,这一时间都被界定为中国内地直销的正式启动标志。 随着雅芳公司在中国市场的进入,正式拉开了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的序幕,其后,一批国际直销企业相继开始启动其观察、研究、决策、进入中国直销市场的旅程,其中也包括来自中国台湾地区、马来西亚、日本等地的直销企业。当然,由于中国职能管理部门、学术研究界、企业界以前对于这种新型的营销方式并没有专门的知识储备和经验储备,因此,在国际正规直销企业进入的同时,一批披着直销外衣、但干着“金字塔销售”实质的公司也乘虚而入,这为后来中国直销行业曲折的发展埋下了隐患。正所谓,打开窗子,不仅进来了新鲜的空气,同时也进来了苍蝇和蚊子。 3.直销在中国发展的四个时期 从1990年正式算起,到2013年中国直销行业已经进入第24个发展年头了,在这24年的发展历程中,整个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乱到治等多个发展阶段,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行业特色和市场环境、政策法律变化以及行业监管方式、企业发展等情况,我们通常把过去24年分为四个发展时期:自由发展期、治理整顿期、绝对禁止期、法制化发展期。这四个发展时期界限明确,行业特征非常明显,我们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直销行业的生存发展之路。 (1)自由发展期 自由发展期是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的第一个时期。从时间上计算,它指的是从1990年雅芳公司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到1994年这个区段。该时期之所以被称为自由发展期,顾名思义,这个时期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从整体上展现出没有约束、没有专项监管、高度自由的发展特征。该时期中国直销行业整体发展状况如下: 第一,从市场发展环境看,该时期中国直销行业所处的是一个非常宽松、自由的发展环境,整个行业完全可以按照国际市场的惯性自由运行。政府和职能管理部门由于对直销这种新型的国际营销不认识、不了解,对于与它相伴的国际“金字塔销售”行为的危害性缺乏认知,因此对于直销行业整个采取的是允许尝试、支持发展的监管政策,这就使得中国直销行业从一开始就被置于一种放养状态,野蛮生长很自然成为该时期整个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的基本特征之一;中国的公众舆论对于这种来自国外的新型营销方式也同样缺乏敏感度,缺乏正面观察和实事求是的深度调研,因此,该时期的媒体也就从客观上对于中国直销行业这段激情燃烧的岁月缺乏必要的正面展示和舆论监督。当然,中国直销行业在发展初期之所以能够遭遇这样一个良好发展环境,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和中国该时期方兴未艾的改革开放潮流休戚相关。 第二,从政策法律看,该时期的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没有面对任何来自中国政府、相关市场管理部门和地方行政的专门政策和法律,相关部门对于这个行业的管理还是通过大的商业法律来进行,其管理方式也与针对其他营销行业和流通形式的管理形式没有差异。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就是,当时社会各界对于这种从美国原生的新型营销方式没有起码的认知,因此,在知识空白、管理经验空白等基础上自然制定不出适当的政策和法律,并以此对于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实施有效的监管。 第三,从行业运行情况看,该时期的中国直销正处于起步期,整个行业生机勃勃、快速发展。这种状况主要表现为六种现象:一是国际知名直销企业相继进入中国市场,或投资,或抢滩,或建厂,或启动市场,呈现出一派你追我赶的繁荣景象;二是行业市场迅速内移,即由启蒙时代的珠三角城市迅速向内陆省份和城市移动,并在内陆城市掀起一波新的创业和生意浪潮;三是一批具有严重拉人头倾向的“金字塔销售”企业开始快速登陆中国市场,并用其不正常的市场运行方式对于中国直销市场推波助澜;四是中国本土部分企业开始模仿国际直销企业,正式启动自己的直销之旅,并且在短时期内有非常不错的市场表现;五是该时期的直销从业人员队伍快速扩张,从最初的少数愿意接受新生事物的人群开始扩展到社会各种人群,其中包括影响到中国农村的农民;六是整个社会面对直销有点兴奋,而直销因为快速发展和部分“金字塔销售”企业的狂热助推,直销行业中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驱动行业投机发展的理念和文化等开始表现出来,并引发行业的无序和狂飙突进。 这种情况无疑也引起了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重视,于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始把直销作为重要课题进行研究,并开始了持续到今天的特别监管历程。 (2)治理整顿期 治理整顿期属于中国直销行业发展历程中的第二个历史时期。其具体时间为1995年开始到1998年4月21日为止。为什么我们会把这段时期称为治理整顿期呢?顾名思义,在该段时期内,中国政府对于直销行业的发展与前一阶段不同,采取了强制性的管理行为,中国直销行业在约束中前行和发展。总体而论,该段时期内的中国直销在整顿中发展,在发展中被治理,其具体表现出如下几个方面的典型特征: 第一,从市场发展环境上看,该时期的中国直销行业和所有直销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总体还是比较有空间的,虽然和自由发展时期相比,中国政府通过治理整顿不时出台一些行业监管政策,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拉着车刹,有些使直销行业感觉奔跑起来不如以前畅快;但是,行业发展的巨大惯性以及中国成千上万寻求创业创富机会直销从业人员的激情,却使整个中国直销行业依然行进在高速发展的轨道上;直销行业自身和诸多直销企业都在自觉地延伸着自己生存发展的空间和平台。 在这个时期内,政府的整顿治理所采用的还是发展为主的原则,通过对于行业问题的发现和行政处理来把直销行业拉进正常发展的轨道,这显然是非常良好的愿望。同时也正是从这种治理目标和愿望出发,形成了该时期中国直销行业另外一种发展空间。而社会舆论也是从此目标出发,采取的是相对温和的监督方式,虽然时有一些对于“金字塔销售”行为和企业的曝光;但总体来讲,对于中国直销行业的认同和发展支持还是主要的。这就使得该时期中国直销行业所面对的舆论环境还是积极的正面的。这种情况一直延伸到1998年4月21日。 第二,从政策法律看,该时期从治理整顿的目标出发,比较密集地出台了一系列中国直销发展史上的第一批政策法律法规。其中,在1994年,随着中国直销行业的野蛮生长,行业在急速发展中的一些损害消费者行为、“金字塔销售”企业的一些错误直销理念导致的疯狂逐利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损害社会公共安全行为开始发作,中国市场监管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对于国际直销行业的考察所积累的资讯,开始着手研究针对中国直销行业的治理整顿,于是出台了《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企业违法行为的通知》,下发到各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直销监管的重要文件和政策;1995年到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又先后出台了《传销管理办法》,并且依据该办法审核批准了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和多家单层次传销企业,工商总局和各地方工商都把对于这些企业的监管纳入到正常的工作之中,实施常态化管理。 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从主观上讲,它反映了中国政府试图对中国直销整体发展的拨乱反正。即通过对于“金字塔销售”行为的坚决打击,通过对于直销运营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纠正,从而使整个直销行业能够摆脱疯狂,回归理性和可持续发展之路。但是,非常遗憾的是,这些举措和政策法律法规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中国直销行业正在“金字塔销售”发展理念以及文化的绑架下走向悬崖。为了避免行业的管理失控,同时为了避免“金字塔销售”行为对我国经济社会造成更大的损害,中国政府终于在经过三年多的治理整顿后全面停止了直销行业,中国直销由此进入它的第三个发展时期。 第三,从行业的运行状态来讲,该时期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也呈现出几个鲜明的特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 一是国际正规直销企业和“金字塔销售”企业并存发展,正规直销的发展理念和文化逐渐被“金字塔销售”企业所侵蚀和覆盖,并被绑架成中国直销的错误发展理念;使中国直销行业从安利、玫琳凯等一批国际品牌直销企业所启动的正确发展方向中转向;最后断送了中国直销行业的第一波发展。 二是中国直销的文化建设在一批“金字塔销售”企业的鼓噪下完全背离了直销的本质,使直销在中国成了“发财致富”的代名词,行业宣扬和流行“抓住机遇、一夜暴富”的错误旋律,中国直销行业被疯狂的“金字塔销售”演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名利场,它最后使中国直销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产业基础、政策基础和文化基础。 三是中国直销行业对于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从正规直销企业所执行的职业素养教育、营销技术技能培训逐渐被“金字塔销售”企业所顶礼膜拜的“魔鬼训练”和“洗脑教育”所取代,这种变化人为地加速了中国直销行业的变质运行。 四是中国广大直销从业人员在短短三年内基本上覆盖全国城乡和各类人群,他们在直销的运营中很多出现了非理性的行为。 五是部分“金字塔销售”企业打着创新的旗号,开始创造并推广“异地据点”的直销推进模式,即通过欺骗邀约方式,让人离开住所,并限制人身自由,在指定地点从事全天候“金字塔销售”行为;这使中国直销彻底走向了歧路;并最后葬送了中国直销业健康发展的阶段性成果。 (3)绝对禁止期 绝对禁止期属于中国直销行业发展历程中的第三个发展时期,该时期从1998年4月21日开始,到2005年12月1日结束,历时将近8年。尽管从1995年开始,中国政府试图规范发展直销行业,但由于“金字塔销售”甚嚣尘上,再加上行业的狂躁和混乱无序,中国政府于1998年4月终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面禁止中国内地的直销活动,故此,从这一天开始,中国直销正式进入休止期。在该时期内,中国直销行业虽然处于冷静期,但是直销企业的市场活动并没有完全终止。归纳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第一,从市场环境来看,中国政府出台国务院的行政法令,禁止了一切直销活动。因此,中国直销行业没有了任何支持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环境条件,一度与国际直销接轨的传销也正式被定格为非法经营活动,监管部门严厉整治,露头就打。尤其是在社会舆论环境方面,以中央电视台为平台的社会公众舆论重拳出击,旗帜鲜明配合,把“金字塔销售”的罪恶本质和传销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曝光,从而在全社会的公众视野中把传销界定为非法经营活动,中国直销行业不再具有正常发展的消费者土壤,传销活动进入“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状态。 第二,从政策法律来看,该时期针对中国直销行业先后出台了两类政策法规。其中一类是为配合彻底禁止中国直销行业的部委和国务院的通知,如《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转发文件以及执行措施;另一类则是为了解决禁传以后遗留问题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于部分国际直销企业在中国经营模式和业务活动的处理问题。中国政府从保障外商投资权益出发,要求这些企业停止直销业务,进行经营转型。为此,当时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局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指导这些外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这些文件充分说明,中国政府已经在政策法律层面终止了对于中国直销行业的关注和研究。 第三,从行业运行来看,这个时期中国直销行业呈现四大现象:一是尽管绝对禁止任何形式的直销活动,但还是有部分国际上的企业在中国大陆活动,比较典型的如美国的立新世纪公司、马来西亚的伊科士威公司、中国台湾地区的申齐公司和华良公司等,它们主要采取地下活动的方式,后被中国职能管理部门查处。 二是部分国际直销企业正式转型经营,开启了中国特色的新型直销模型,即“连锁店+雇佣销售员”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与国际直销既有明显的差异,但同时也有一定的联系,再加之部分转型企业的变通运营,国际直销的核心元素被保留和运用。 三是在2002年以后,部分国内企业开始模仿转型企业进行中国特色的直销经营,其中如新时代公司、宁波三生公司、湖南绿之韵公司等,这些企业低调运营,认真学习,终于成为2005年后中国合法直销企业的俱乐部成员。 四是部分中国本土企业配合国家要求,果断把企业发展战略目光投向海外市场,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取得了令中国直销行业骄傲的成就。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天狮集团,该集团的掌门人李金元先生由此也受到全球直销行业的尊敬,成为中国直销企业群体中、迄今为止唯一一位世界直销协会的成员。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尽管国家从法律政策上完全停止了被“金字塔销售”和经济犯罪活动绑架了的中国直销行业,但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气候所具有的战略和包容,还是给予了部分企业在直销领域里的创新探索和转型实践,这一状况实际上促成了中国直销行业形式上断层后的市场连贯性,同时为2005年中国直销立法提供了国际直销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理论与实践支持。
(4)法制化发展期 法制化发展期是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的第四个时期,它的具体时间是2005年开始一直到今天。为什么我们把这个时期称为法制化发展时期呢?顾名思义,在该时期内,中国政府对直销行业进行了立法,重新开放了中国直销行业。到目前为止,中国直销行业已经运行了整整八年,虽然整个行业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但从总体上看,中国直销行业在经过绝对禁止后的集体冷静和反思后,它已经开始走在持续发展的路上了。概括该段时期中国直销行业的运行,它明显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从市场环境看,从绝对禁止到立法开放,允许中国直销行业生存和发展,这本身就是一个战略转折点,实现了质的飞跃和突破;在这八年的发展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中国直销行业有了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合法环境、群众土壤和逐渐转好的舆论环境、相对公正的监管环境;这种变化确实展示的是中国直销行业正常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时期开始到来。 第二,从政策法律环境看,该时期中国政府主要针对中国直销行业的重新界定和开放、管理与持续发展而进行。其中,为了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落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承诺,中国在2003年即重新研究国际直销,并由商务部牵头、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联合成立中国直销立法小组,通过对多国直销法律与政策监管的考察借鉴,十易其稿,最后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05年11月、12月相继颁发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明确中国直销的基础概念、企业申报审批流程及其市场运行,由此架构中国直销行业的开放与管理大纲。与此同时,在这次的法律中,对于国际“金字塔销售”行为的中国版本—— 传销也明确定义,予以打击和禁止;这两部行政法规从框架上解决了中国直销行业的生存与发展问题。 此后,为进一步完善,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又相继出台了一些部门规章,全国人大又对《刑法》进行修正,把“组织和领导传销”正式入罪。这些政策法律的制定,系统保障了中国直销行业在有序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第三,从行业运行看,该段时期中国直销行业总体表现上是好的,但也还是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直销企业的申牌工作稳健推进,目前已经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到达到了40家(2013年11月初数字),其中大部分企业都能依法运营,但是部分直销企业依然时有违规和涉传行为,这种状况无疑冲击着中国直销行业的正常发展。 二是存在大量没有获取直销牌照企业的运营,其中一部分企业能够按照获牌企业的各项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且积极申请直销牌照,但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则充满投机思想,甚至把自己的经营模型建立在“金字塔销售”的框架基础上,这种现象的出现严重干扰了中国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披着直销外衣的新型经济犯罪活动相继出现,其中如资本运作、互联网传销、国家项目开发与金融投资计划等,这些活动诱惑大、影响坏、破坏性强,严重损害着广大消费者权益、社会经济秩序和公众利益,直接挑战着中国直销法律和其他法律的底线,毁弃着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的健康基因。
二、直销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1.正式立法,确立行业生存权 中国直销行业的现状表现之一就是:正式立法,确立行业生存权。从2005年开始,由于《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正式颁发运行,这实际上就标志着中国直销第二次开放的到来,正如中国一位法律专家所言:针对中国直销的两个专门《条例》出台,无疑正式确立了中国直销行业的生存权,等于给整个行业发放了绿卡。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两个《条例》并未解决掉中国直销行业的所有问题,整个行业的发展还任重道远。 当然,如果对照国际直销的运行现状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来看,中国直销的两个《条例》确实存在几个特点:第一是对于直销运营的各项规定相对严厉,对于直销的基本概念界定与国际直销有一定差异,其中如把团队计酬与多层次运营从直销内涵中抽掉,把它们作为传销的一种基本表现形式,这就使得直销实践中的监管认知增加了许多难度,进而把所有获牌直销企业推进了原罪范围,形成客观上的集体违法和违规;第二对于直销企业区域的审批与确认,这种“井田制”的直销管理流程和规章的设立与国际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于直销行业的管理不相吻合,在管理实践中则把所有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画地为牢”了,约束了直销企业的市场扩张和拓展,同时也引发了所有获牌直销企业的另外一宗原罪,造成集体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三是对于直销企业产品范围的严格规定和审批,尽管此举是从净化直销行业的产品结构出发,但是对于与消费者相关的产品价格、品质等却反而没有严格约定,这使得直销企业也容易出现产品投放市场过程中的行政审批集体过失。 如此等等情况的出现,它们使中国直销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解决了集体生存权的问题,却还面临诸多发展中的问题,其中包括法律完善的问题,还有缘于法律缺失的科学监管与公正执法的问题,其中,尤其是“钓鱼执法”行为和“敛财执法”的大量存在,这些都是今天中国行业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2.行业综合发展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今天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现状表现之二就是:行业综合发展的生态环境依然比较脆弱。这种脆弱状态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其中之一是消费者环境的脆弱。在今天的中国,虽然直销立法了,大多数消费者也开始相信和接纳直销这种营销方式了;但他们对于“金字塔销售”所带来的伤害也还是保持着高度警惕,甚至很多人对于直销行业还是从内心深处没有接纳。针对这种情况,如果我们的直销企业不严格约束自己,就会逐渐失去消费者刚刚建立起来的初级信任关系,从而影响行业持续发展的大局。 其中之二是舆论环境脆弱。由于有了绝对禁止期公众舆论对于直销行业的围剿,在直销立法开放后,正面关照中国直销行业的舆论环境便增加了许多基于惯性力量的难度。因此,在今天的中国,尽管直销已经开放,舆论也正在恢复对于直销的公正观察,但整体生态却依然脆弱。如果此时行业不能依法健康发展,很可能让舆论失望,并由此引发大量负面消息,从而不利于行业发展。 其中之三是政策监管环境的脆弱。为了更好地推进中国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建设直销行业科学发展、良性竞争的新秩序,中国政府管理直销的职能部门制订了“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的总体方针,并且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对于直销行业在中国的持续发展也正在重塑信心,但是如果我们的企业还是违规违法不止,不能充分展示和释放正能量,这就会严厉挫伤这种信心,这对于整个行业的生存发展基础都将是一种严重挑战。 正是基于这种状况,我们必须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这种行业生态环境的脆弱,用心呵护行业茁壮成长的土壤,消除投机心态和快速建功立业的浮躁心态,让中国直销行业在宁静中持续发展。 3.三类“直销”企业并存发展 今天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现状的表现之三就是:三类直销企业并存发展。其中,第一类企业就是正式获得商务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这些企业在获证以后就可以合法地在获得批准的区域内从事直销业务。这类企业目前是40家,未来随着政府的审批,其数量还会稳健增加。这些企业在市场运作中,由于普遍有过硬的基础条件,再加上能公开运营直销业务,同时具有比较好的公众可信度,因此这些年普遍都处于良性的发展之中。当然,需要行业和这类企业共同警醒的是,在大部分获牌企业心态平静地做直销业务的长线经营时,也有部分企业急功近利,通过违规行为谋求短线业绩的快速增长,并且在市场建设中,完全以业绩为导向,忽视对于直销商的教育管理,忽视企业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从而大大损害中国直销行业的公众形象。 第二类企业就是一批正在申牌但目前还没有正式获得批准、获取直销牌照的企业,其中也包括正在积极努力创造条件、申请直销牌照的企业。这类企业的共同特征是,除了没有获取直销牌照外,在企业硬件和运营模式上都与获牌企业是一样或相似的。如果按照中国的《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获牌之前企业是不可以从事直销业务的,这些企业很显然在市场实践中都会遭遇政策法律和监管执法的红灯;但是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综观中国现有的40家获牌企业,几乎所有企业都是先有市场运作,而后再获牌照的,这就客观上形成了一种进退两难的状况。所以,面对行业法律与规则的冲突,如何寻求合理又合法的过渡运营模式,实际上是这批企业必须应对的一个共同课题。 第三类企业则是一批非法运作的投机型企业。其中既包括境外的一些偷渡型企业,“金字塔销售”型企业;也包括国内的一些新型经济犯罪企业。这些企业利用中国直销行业正在恢复重建阶段,本着捞一票就走的思想,大肆浑水摸鱼。这些企业的行为当然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不容,但是目前它的同台存在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整个中国直销行业必须集团防范,自觉抵御它的侵害。好在令人振奋的是,随着这些年来职能管理部门持续不断地加大打击,大大挤压了这些企业的生存空间。相信在整个行业的共同努力之下,这类企业一定会被清剿出局。 4.直销发展展现强势潜力 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现状表现之四就是:直销发展展现强势发展潜力。中国直销从全面禁止到立法开放,不仅直销企业恢复了市场活力,而且整个行业在过去八年的发展历程中表现出了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勃勃生机和强劲发展潜力。概括起来,这种潜力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2005年开始,整个中国直销行业业绩每年平均以30%的发展速度在递增,远远高于同时期中国经济的整体增长速度。这种状况就是在全球遭遇金融危机的2008年和2009年,直销行业业绩增长的速度都没有放慢。这种增长一方面源于中国经济强劲的拉动能力,同时还凸现出中国拉动内需国家经济政策对于直销行业的利好,反映了中国直销行业所具有的巨大市场空间。 第二,从2005年开始,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中,绝大部分企业都在中国市场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其中包括经营业绩的节节攀升,企业品牌影响力越来越好,企业的综合竞争指数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对于企业的产品越来越认同和充满信赖。在这个序列中,比较典型的企业如安利、康宝莱、新时代、完美、无限极、玫琳凯、天狮等。这种高速成长、不断提升企业品质的状况充分说明,中国直销行业在良好的政策与监管环境下,在企业自身长远的发展规划与战略支持下,它完全可以达成中国政府所要求的“又好又快”的增长,它也同时向全世界展示在中国依法经营的直销企业的广阔市场空间。 第三,从2005年以来,中国直销行业的整体形象正在广泛被改善,直销行业的社会认可度正在被增强,虽然有“金字塔销售”行为如影随形的恶意干扰,但是,在获牌企业群体的正确发展理念引导下,特别是在一批国际品牌直销企业和具有强烈民族责任感、使命感的本土直销企业支持下,整个中国直销行业在快速发展中还是能保持足够的清醒,始终坚持“产品导向、顾客导向”的正确发展理念,使中国直销整体行进在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正确航线上。这种态势,实际上揭示了“邪不压正”的历史规律,同时更展示出正当直销、合法直销回归本质、面向未来的自我发展与建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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