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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助政府相关部门促进保健行业法律法规的进步和完善,提高协会服务水平,增强法规信息沟通和交流,经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并邀请业内相关企业多次讨论,决定成立法规信息交流委员会,搭建政府、协会、企业在保健行业科技法规、科技发展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平台。

法规信息交流委员会是中国保健协会内部的议事机构。主要工作内容是组织、支持行业技术、法规信息的交流;为政府部门的法规制定、修定等相关工作提供信息支持,提出合理建议;宣传和贯彻行业相关政策法规等。

法规信息交流委员会由黄建生副理事长任主任,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技术法规高级经理罗蓉担任执行主任,委员由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技术法规高级经理周丽娟,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法规总监张洁玫,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注册专员李红梅,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药政事务经理王维安,帝斯曼(中国)有限公司法规事务总监王劼,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张彦,天狮集团有限公司生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院长王勇志,惠氏制药有限公司注册法规事务负责人张海军,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林如海,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法规事务经理张厚国,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法规事务与产品合规高级总监万向红,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技术法规总监许洪民,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分会秘书长吴毅丹组成。

欢迎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并对法规信息交流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委员会联络人:

联系人:傅嘉晨
电话:010-59817419转601/13810060697
邮箱:fu.jiachen@qq.com


委员会成员名单
序号 委员会职务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1 主任 黄建生 中国保健协会 副理事长
2 执行主任 罗 蓉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技术法规高级经理
3 委员 周丽娟 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技术副总裁
4 委员 张洁玫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法规总监
5 委员 李红梅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高级注册专员
6 委员 王维安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药政事务经理
7 委员 王 劼 帝斯曼(中国)有限公司 法规事务总监
8 委员 张 彦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
9 委员 王勇志 天狮集团有限公司 生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院长
10 委员 张海军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法规事务负责人
11 委员 林如海 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裁
12 委员 张厚国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 法规事务经理
13 委员 万向红 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 法规事务与产品合规高级总监
14 委员 许洪民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 技术法规总监
15 委员 吴毅丹 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分会 秘书长
16 成员 程 翔 加拿大拉曼公司北京代表处 大中华区经理
17 成员 张雪梅 建明工业(珠海)有限公司 法规事务/技术服务经理
18 成员 陈昌松 内蒙古蒙牛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规经理
19 成员 李 翱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法规部高级经理
20 成员 曾 峥 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主任
21 成员 唐 荣 汇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务专员
23 成员 高 鹏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 副会长
23 成员 张立欣 完美(中国)有限公司 政策研究部高级主任
24 成员 邱 洁 利洁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规经理
25 成员 钱峰 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行业法规部主任
26 成员 李亚莉 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法规事务经理
27 成员 顾 群 上海赛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8 成员 栾 蕊 雀巢(中国)有限公司 高级法规与科学事务经理
29 成员 李 艳 北京振东五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30 成员 李 芃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 技术法规部研究员
31 成员 崔大涛 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 业务支持及法规部总监
32 成员 胡棠洪 江西省营养保健食品化妆品协会 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33 成员 江 颖 北京世纪合辉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
34 成员 徐镐生 开封红枫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35 成员 高 山 天津铸源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室主任
36 成员 彭 晔 邦泰生物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主管
37 成员 黄晓明 广州福胜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法规经理
38 成员 纪明华 花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规高级经理
39 成员 费洪涛 中食安信(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
40 成员 张丽萍 益康臻品(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集团办公室主任
41 成员 刘芳 北京贞玉源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42 成员 郑宇 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 业务部经理
43 成员 刘思维 苏州胶囊有限公司 质量工程师
44 成员 尚小玉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 产品开发部总监
45 成员 曹满 宝健(中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业务经理
46 成员 黄瑛 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规注册岗
47 成员 罗斌 葆婴有限公司 注册总监
48 成员 周斌 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 法规事务经理
委员会规则

中国保健协会法规信息交流委员会规则(2019版)


一、总则

(一)机构名称:中国保健协会法规信息交流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英文名称:Regulation and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Committee of China Health Care Association.

(二)委员会是中国保健协会(以下称协会)的议事机构。

(三)委员会设立的目的是,建立营养与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服务(健康管理)相关法规政策以及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平台,为行业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服务,推动行业的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通过各种措施形成信息交流平台,使行业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顺畅,为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和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创造条件;

(二)开展行业情况的调查研究,分析预测,从法规政策角度提出建议,供各方面参考;

(三)主动参与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的制修订进程,向政府部门反馈行业的意见;

(四)积极开展团体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五)进行国内外行业法规及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交流;

(六)宣传贯彻国家的法规政策,配合政府开展相关法规的培训,预警企业可能的违规行为;

(七)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

三、组织结构

(一)委员会设主任一名,执行主任视法规情况设若干名,专职秘书一名,委员若干名,成员不限。

(二)主任由协会委派。执行主任由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主任和执行主任的职责是领导和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召开委员会会议。

(三)委员会委员由担任理事职务以上的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向协会提出人选和书面申请,协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颁发委员证书。委员会委员职责是,制定委员会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配合主任和执行主任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专职秘书的职责是为委员会日常工作提供事务性和后勤方面的支持。

四、权利和义务

(一)委员享有的权利:

1.参与委员会工作的决策;

2.选举执行主任;

3.以委员身份参与被授权的活动;

4.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二)委员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中国保健协会章程和委员会规则;

2.指定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人员;

3.执行委员会决议,承担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4.不得做有损中国保健协会及委员会名誉的事。未经授权,不得以中国保健协会及委员会的名义对外;

5.不得无故缺席委员会会议,不请假两次缺席,作自动放弃委员会委员资格处理。

(三)成员享有的权利:

1.共享委员会提供的信息;

2.参与委员会的相关活动;

3.通过全体会议对重大事宜进行表决;

4.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四)成员享有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中国保健协会章程和委员会规则;

2.执行委员会决议,完成委员会交给的工作;

3.不得做有损中国保健协会及委员会名誉的事。未经授权,不得以中国保健协会及委员会的名义对外。

五、工作方式

(一)每年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一次委员会议。

(二)主任和执行主任商议后,可随时召集专题会议。

(三)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委员会议意见达不成一致时,可采取不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或提交协会决定。

六、入会程序

(一)入会条件:

1.为中国保健协会会员和分支机构;

2.同意委员会规则,自愿加入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相关权利和履行相关义务。

(二)入会手续:

1.填写《中国保健协会法规信息交流委员会成员登记表》

2.协会理事长办公会审查批准;

3.协会网站增加新会员名单。

七、变更程序

(一)成员或委员单位提交书面变更人员申请;

(二)填写《中国保健协会法规信息交流委员会成员(委员)变更登记表》

(三)协会理事长办公会审查批准。协会网站变更会员或委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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